第三章 曾经的梦想(1/5)

宁凡与刘丹要去地方是一个叫“蓝妮”的酒吧,这个名字是他们大学室友川仔为纪念一段无疾而终初恋而取。用他的话来说,象征意义远远大于纪念意义。川仔是这家酒吧的老板,同样也是一位狂热的摇滚乐好者,并且还是一支地下摇滚乐队的键盘手。

无可否认,宁凡这位大学室友是一位十分出色的键盘手,甚至让大多数认为他是从正规音乐院校出来的科班生。没有会想到,这家伙其实是一所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才生,学得不是声乐而是经济管理。

只可惜,这个谈起各种乐器都是道的家伙,由于嗓子原因却永远无法成为一支乐队的主唱与灵魂。而像宁凡与刘丹这种纯粹是为了某种不可告目的接触音乐的家伙,却通常能轻轻松松连续飙出几个高音惹来台下美眉一片尖叫,这让他多年来一直不能释怀。

宁凡与刘丹学习电吉它,始于刚进大学一次联欢晚会之后。

当他们发现台上那支校内摇滚乐队演出结束,台下众多美学姐冲上去献吻场面时,两只色狼双眼之中放着幽幽青光,并且在当天晚上就拧着热水瓶及脸盆威胁川仔,要求对方介绍自己加音乐社。

川仔一直认为音乐是一件很神圣的事,绝对不能被那种心术不正家伙玷污。可瞟了一眼对方手中的脸盆与热水瓶,为了身安全最后还是点了点

刘丹这家伙在进音乐社成功勾走一个学姐之后,就很少在音乐社排练场地上出现。至于宁凡则在他惊讶注视之下坚持了下来,并且成为这支校园乐队的主音吉它手及主唱。

宁凡似乎天生就是弹吉它的材料,这家伙手指修长灵活,食指与尾指可以轻松横跨六个音位,每一次玩摇滚时身上都会释放出一种特殊的狂野气质。也难怪音乐社社长在毕业离开之前楼着他的脖子十分郑重地说道:”你小子天生就是为摇滚而生,一定不要放弃!”

不过在川仔看来,这家伙之所以能够在音乐社坚持下来,绝对不是因为怀惴着什么音乐梦想,而是为了讨友张玲的欢心。

做为一无所有的穷小子,他当年如果不是弹得一手好吉它,估计永远不可能得到校花张玲的青睐。

那个时候,可能谁也没有想到三之中成天泡在网上玩游戏最不误正业的刘丹,最后会成为三中最先响应党的号召奔”小康”的领跑者。

毕业后,刘丹在一位叔伯引领下开始搞走私;川仔坚持着自己的音乐梦想,在大学城附近开酒吧组建了一只地下乐队;至于宁凡则辜负了那位学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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