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作者:晨曦之主(6/42)

月光从木格子窗户漏进来,在地板上铺出一片银白。窗外,夏夜的虫鸣此起彼伏,蟋蟀在墙根下唱歌,青蛙在池塘里应和。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狗吠,划宁静的夜空。

他爬起来,赤脚踩在冰凉的水泥地上,走到书桌前。拉开抽屉,里面七八糟地塞着课本、作业本、弹弓、玻璃珠(普通的那些),还有半包没吃完的饼。

他翻了翻,找出一个空火柴盒——是爸爸抽烟剩下的,红色的盒身,正面印着“安全火柴”四个字。

他把抽屉里剩下的两颗普通弹珠拨到一边,然后从裤兜里掏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糖纸——是今天下午江屿白给他的最后一颗水果糖的包装纸,透明的,印着莓图案。他把糖纸小心地铺在火柴盒底。

然后,他想了想,又爬起来,从书包里翻出作业本,撕下一页空白纸。  铅笔在纸上沙沙作响。月光不够亮,他凑得很近,鼻子几乎要碰到纸面。  给十年后的林知夏:

今天是2007年7月31。江屿白回城里了。

她给了我三颗野莓,很甜。

我给了她三颗玻璃弹珠,蓝色那颗她最喜欢。

我们在老槐树上刻了名字。她的名字在旁边,我的名字在旁边。

我们约好了:等我长大了,要去城里找她,然后和她结婚。

你要记住。

你一定要去找她。

不管她在哪里,不管要花多少时间,不管有多难找。

你要找到江屿白。

你要让她每天都开心。

你要和她结婚。

这是约定。

拉过钩的约定。

一百年不许变。

他写完,又读了一遍。觉得“让她每天都开心”不够具体,于是又在下面补充:

如果她哭了,你要哄她笑。

如果她冷了,你要给她暖手。

如果她饿了,你要给她做饭。

如果她累了,你要背她回家。

如果……如果她忘记你了,你要让她重新记住你。

写到这里,笔尖顿了顿。十岁的林知夏突然意识到,时间是很可怕的东西。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,十年有三千六百五十天。那么长的时间里,会忘记很多事——忘记夏天的味道,忘记弹珠的光泽,忘记树上刻的字,甚至忘记那个一起许下约定的。

但他不会忘。

他不能忘。

他用力在最后加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地址发布邮箱:dybzba@gmail.com 发送任意邮件即可!